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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逻辑起点与路径选择

作者: 程维军 文章来源: 点击数: 442 更新时间:2025-3-28 8:55:11

(中共绩溪县委党校,程维军,绩溪  245300)

摘要:通过理论规律、历史经验、时代要求等三维度的分析,厘清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逻辑起点;通过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等多学理角度的解构,剖析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指向;以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为导向,探究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内容、对象、责任、制度方面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逻辑起点;路径选择

一、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逻辑起点

(一)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深化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规律性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理所应当是组织严密和纪律严明的“革命家组织”。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并在十月革命后将提高党员质量、纯洁党的队伍与加强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和监督等问题同等重视思考。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伟大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积累了丰富的规律性经验,一方面在战略层面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体系性的“伟大工程”加以定位,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体系性的“伟大工程”加以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展开,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二)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历史性经验

从实践创新维度看:十八届中纪委六次、七次全会,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五点”重大成效、“四个统一”重要启示;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之后全面从严治党“六个统一”重要经验;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从严管党治党“五个必须坚持”宝贵经验;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四个坚持”的经验;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总结了党的自我革命和新时代伟大实践“六个坚持”宝贵经验。

从理论创新维度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概念表达首次出现在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讲话中做了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的概念解析;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根本原则,是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全面从严治党列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战略方针之一和“十三个方面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征程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时代性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对百年大党独有的时代性挑战难题做了“六个如何始终”的概括。目前党面临的时代性难题有很多:一是解决党的思想基础巩固和政治统领坚定的难题,如党的创新理论的持续发展和武装全党,党员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提高,党组织和党员政治能力提升等;二是解决党的执政水平提升和精神状态饱满的难题,如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党的科学、民主、依法执政问题,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问题,克服一些党员、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等问题;三是解决党的自身问题消除和政治生态净化的难题,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较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任务依然艰巨,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依然存在等问题。

二、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内涵丰富首先是体系的构成内涵丰富。狭义地理解,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包括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所明确,且在实践中已构建的各子系统。学理性地分析,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该由“核心体系、要素体系、结构体系、标准体系、责任体系”等更丰富的子系统之间互动组合而成;广义地理解,已有的比较成熟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包括理论指导、任务布局、制度设计和工作抓手等各方面。

功能完备应是价值功能、治理功能、保障功能的统一。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价值功能是使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其治理功能体现在管好党治好党,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其保障功能是通过革命性锻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确保形成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四个自我”的有效途径。

科学规范是指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符合政党建设规律、当前党情实际和制度治党要求。政党建设有其一般性规律特征,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下,结合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和规律把握,科学解决党内实际问题;其中,推进规范化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形成科学与合理的制度的执行和监察惩处机制”是治本之策。

运行高效是指在党的建设质量成效导向下体系运行过程的效能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实质性成效提高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的先进性、人民性、革命性、定力性和活力性五个维度为导向。而在运行过程中,体系的各要素、各主体、各子系统之间应是统一自洽联动的,相互间的矛盾或掣肘现象较少,并且整体正向效应的叠加和负向效应的消减在不断健全中优化提升。

(一)治理理念指向下的全面规范高效

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来看,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是有方针、有主线、有根基、有着力点的立体化设计,而且在其总体布局中有重点地突出了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建设的特殊地位。从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体制机制部署来看,党的建设制度规范性改革是题中应有之义;从“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一定位来看,现代化高效化的体系合力要求更加明确。因此,在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要明确“治国必先治党”的中国式现代化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底层逻辑,要坚守“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法治观念,要遵循“标本兼治”的源头治理思路。

(二)系统观念指导下的完备动态功能

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在“全面”。只有坚持系统观念,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才能把握事物发展规律,顺利推进事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一庞大系统的完善也必然如此。

从主体系统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然是全面覆盖到中央、地方、基层等各级各领域的组织主体和“关键少数”加“绝大多数”的全体党员主体,否则其责任主体无所依附;从结构系统来说,要把严的标准全落实到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反腐败斗争等完备系统中;从功能系统来说,要全过程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加强党的领导、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和执政为民服务等各环节的动态系统性功能。

(三)辩证思维指引下的整体联动协调

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严”。但“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必须用好辩证思维,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辩证关系在“严”的基调下整体推进,以强有力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的党的建设保障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把党的政治功能的根本性和组织功能的先进性的辩证关系在“严”的氛围下联动激发,实现政治领导力和组织号召力与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相一致。把党的制度建设的稳定性和制度执行的机动性的辩证关系在“严”的标准下协调落实,实现制度的约束与激励并重效果。把党中央要求的全面性和基层实践的创新性在“严”的要求下重点抓实,实现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本色与时代特色相得益彰。

三、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选择

(一)理论认识与实践要求相统一,坚持内容上全涵盖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以空前的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力度和成效为基础,推动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高度团结统一,理论建设的创新力度和制度建设的完善程度前所未有。但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正风、肃纪、反腐”的有限性认知和被动性工作在现实中一定程度存在。因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内容上全涵盖时强调的是“无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还是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都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

(二)组织整体和党员个体相一致,坚持对象上全覆盖

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治理对象的最终载体。其规模之庞大、数量之众多、结构之复杂都是世所罕见的,实现“管全党、治全党”的任务之重、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因此,坚持对象上全覆盖,一方面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另一方面必须抓住“治”的侧重点,抓住“关键是少数”,确保以上率下,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起。

(三)主体治理与监督治理相促进,坚持责任上全链条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共同的责任。从横向责任类型上看,分为基础的主体责任和专职的监督责任两大部分,以《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为制度性依据,对比文本可知二者在责任内容、责任落实和监督追责上即相互交织又各自侧重,实现了责任的内容与边界、主动与协助、实施与保障、日常与专项的互补互促。

从纵向责任层级来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基层组织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构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下的管党治党完整责任链条。其中关键节点是党委(党组)书记肩负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负的“一岗双责”。普通党员在日常履行八项义务和行使八项权利的过程中也必然是责任主体和治理主体。

(四)经验总结与制度建设相协同,坚持制度上全贯通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伟大工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以“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为特征的艰巨工作,必然着眼于新征程党内现实问题的解决,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经过前两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的设计、颁布、实施和总结,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围绕“两个维护”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和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等五大方面做出了制度机制的方向性完善规划,进一步要求聚焦提高制定质量这个核心、把握贯彻执行这个关键,为在实践中实现党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巩固、拓展、提高”的新任务。

总之,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以内容的全涵盖为基础、以对象的全覆盖为依托、以责任的全链条为关键、以制度的全贯通为根本的全局性和开创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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